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元/人/月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元/人/月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从建院开始起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国有企业“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建立了十多年的长期合作关系,期间工作开展比较稳定、满意。由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劳动各类社保代缴、档案管理、人事相关证明开具等事宜,我院现有非编人员374名,派遣服务费为40元/月/人。现因协议将于2024年12月到期,需确定一家劳务派遣服务单位。
如与其他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工作流程上需通知近370余名派遣职工向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提交辞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再与其他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将增加派遣职工的离职率,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性,甚至影响到我院正常的人事业务开展和工作秩序。也会对派遣职工的心态方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降低职工的单位归属感。同时,如转换劳务派遣单位,还需对370余名职工的社保、公积金、档案等资料进行交换,极大地增加了人事管理成劳动纠纷隐患和职工利益风险。终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访,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基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家组经讨论评议,因项目的特殊性,考虑到后续服务配套及延续性、人员的稳定性,以及采购工作的高效及经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