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资产中心 > 正文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减少无效资产空间和资金上的占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近期开展拟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范围包括学院所有的仪器设备。

二、报废申请的原则

1.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2.符合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三、报废条件

于2016年以前购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方可申请报废,家具因未达到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予报废(具体使用年限见附件1):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

2.长期频繁使用,主要部件已磨损老化且无法购到相应配件的;

3.技术性能落后、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4.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修复费用超过原价值50%以上或接近新购置价格的以及无修复价值的;

5.安全、环保、能耗等标准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使用标准,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无法改造达标的;

6.国家明确规定应淘汰的。

四、报废处置程序

1.提出申请:各单位对本部门所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符合报废条件的由部门汇总填写《2022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附件2),进行书面、网上提交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3)。

2.审核鉴定:资产管理部对报废申请进行初审后,组织报废技术鉴定小组进行现场鉴定,符合报废要求的,提交学院审批。

3.单位审批:审核鉴定完成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董事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4.残值评估: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

5.公开招标:根据学院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旧品回收机构。

6.实物回收:中标回收机构全额缴纳相应费用后,资产管理部组织报废单位和回收机构进行实物移交工作。

7.销帐: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完毕后,资产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同时调整相关账目,做好销账处理。

五、材料准备

请各单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认真填写《2022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审批表》各项信息,对十万元以上设备还需加拍清晰彩色照片,并将“待报废资产”收集整理到集中地点以备核查。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2022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签字后与已打印的清晰彩色照片一并送交行政楼B208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和照片发送至邮箱723716626@qq.com。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认真学习文件,把握精神,如实申报。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应严格按照此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要求,把握报废的标准,确保学院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提高效益。

3.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位老师应积极按照学院统一安排,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及时沟通意见,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全院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资产管理部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表

附件2.2022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

附件3.资产报废操作流程说明

上一条:关于资产管理部2022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办公家具集中维修的通知

关闭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