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院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高效性,资产管理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
请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宝贵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25年3月5日前将纸质《意见征求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B211,电子稿《意见征求表》请发送至278116282@qq.com邮箱,没有意见建议也请盖章回复。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573-87571668
资产管理部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