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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资产管理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浙财大东资【2021】2号文件规定,经认真评选推荐,部门审核确定,沈敏艳、梅英、吴培丽、许静谊、殷利清为2021-2022年度资产管理部部门先进工作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06月20日-6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资产管理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571243。
资产管理部
202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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