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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经部门内部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杨晶晶同志为资产管理部2023-2024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6日—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11日16:00前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到资产管理部杜晗君老师处(行政楼B206),联系电话:0573-87571288。

资产管理部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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