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配备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220号),学院将启动2026年工作电脑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我院在职在岗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未曾配备过工作电脑的可以配备,上述人员工作电脑配备满6年以上(即2019年12月31日(含)前配备)可申请更新。
二、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汇总后报资产管理部,由人力部、资产管理部共同进行资格审核。
三、配备说明
本次申报的工作电脑经核准后,将视学院经费情况分批配备或更新。
四、旧机回收
工作电脑更新时,需同时将旧电脑交还至资产管理部。
五、采购与报销
工作电脑采购原则上不使用现金,须通过转账或公务卡支付。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的,须提供订单详情页截图及支付凭证。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
本次工作电脑配备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纸质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电子稿一并交于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俞思瑶,联系电话:0573-87571158,电子邮箱:384169190@qq.com。
七、特别说明
在以往申报中已审核通过但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教师,本次无需重复申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配备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申报汇总表》
资产管理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