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配备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2220号),学院将启动2026年工作电脑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我院在职在岗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未曾配备过工作电脑的可以配备,上述人员工作电脑配备满6年以上(即20191231日(含)前配备)可申请更新。

二、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汇总后报资产管理部,由人力部、资产管理部共同进行资格审核。

三、配备说明

本次申报的工作电脑经核准后,将视学院经费情况分批配备或更新。

四、旧机回收

工作电脑更新时,需同时将旧电脑交还至资产管理部。

五、采购与报销

工作电脑采购原则上不使用现金,须通过转账或公务卡支付。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的,须提供订单详情页截图及支付凭证。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

本次工作电脑配备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17日,纸质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电子稿一并交于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俞思瑶,联系电话:0573-87571158,电子邮箱:384169190@qq.com

七、特别说明

在以往申报中已审核通过但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教师,本次无需重复申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配备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作电脑申报汇总表》

 

                  资产管理部

                  20251015

 

上一条:关于征求《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6年设备和家具购置预算的通知

关闭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