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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2022学年资产管理部工作实际,经资产管理部全体成员投票推荐张媛媛老师为资产管理部2021-2022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15日16:00前向资产管理部部长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571288。
资产管理部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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