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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6-330481-04-01-182640,招标人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2.2项目概况: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楼1#、2#、5#、8#~16#,共12幢及一食堂,冷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道长度约17.6KM,管径DN150,管材:采用不锈钢管,双卡压连接,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宿舍楼用水问题。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在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包括包含管道改造及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2.4建安工程费:约1285万元。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合同服务期

建设工期(设计、施工):100日历天(因学校的特殊性,本项目分两期实施,2022年暑期实施工期40日历天,2023年暑期实施工期60日历天;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取)。中标单位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二期改造前期准备事项并书面告知甲方予以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一期改造楼宇为2#、5#、8#、11#、13#、15#号宿舍楼,建安费用约600万元;其余楼宇为二期改造范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09时00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6.2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pubservⅠ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邮 编:314408 邮 编:310003

联系人: 盛老师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73-87571149 电 话:15088765543

传 真: 传 真: , 2022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联系人:盛老师

电话:0573-8757114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88765543

1.1.4

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楼1#、2#、5#、8#~16#,共12幢及一食堂,冷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道长度约17.6KM,管径DN150,管材:采用不锈钢管,双卡压连接,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宿舍楼用水问题。

本项目包括在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包括管道改造及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1.3.2

定额工期

/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设计、施工):100日历天(因学校的特殊性,本项目分两期实施,2022年暑期实施工期40日历天,2023年暑期实施工期60日历天;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取)中标单位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二期改造前期准备事项并书面告知甲方予以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一期改造楼宇为2#、5#、8#、11#、13#、15#号宿舍楼,建安费用约600万元;其余楼宇为二期改造范围。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企业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与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不管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都不承担投标人为投标制作的设计成果、劳务支出等产生的投标费用)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17时00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公布(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暂定义为:所有投标人在收到或应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在距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没有投标人提出表示无法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完成编制投标文件的书面异议。)如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发布(以发出日期为准),不足15天的,开标时间顺延,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公布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业主同意承包人可选择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分包。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12

偏离

不允许

R允许,技术标准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初步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其他附件(如有,如补遗书、答疑、修正书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海宁市公共交易管理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如有),不须作收到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同本附表第2.2.3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含设计费、建安费)为:13033401.50(大写:壹仟叁佰零叁万叁仟肆佰零壹元伍角)。

2.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2849218.69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陆角玖分

3、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4182.81元(大写:壹拾捌万肆仟壹佰捌拾贰元捌角壹分)。

4.凡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在招标范围内进行报价。

2.建安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实际按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在业主没有提出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最后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超过部分不予计算(材料涨价因素除外)。

3.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

4.合同总价:最终合同总价为工程建安费 +设计费

5.总承包管理费不单独计算,投标人需考虑在报价中。

6.其他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价格清单部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系统在线支付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

投标人通过投标单位系统已登记项目中“在线支付保证金”功能进行自助网上缴纳。具体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文件(《关于实行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帐户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实施投标保证金在线支付和退还工作关事项的通知》)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招办(2017)6号文件规定办理)

*非年金缴纳的,实行投标人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制度,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基本账户应一致,如不一致的,将被否决投标。

采用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投标工具内直接操作,无须递交纸制版。

(采用纸质保险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采用非线上递交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现场查验,要求:一项目一保单。)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资格审查、技术标(含资信标)、商务标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联合体投标时,(1)《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封面落款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3)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落款及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2。(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后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免费复制相应数量的投标文件副本供招标人使用和存档。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的修改/补充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分别为:“商务标”、“技术标(含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

【全套施工图纸电子版拷入1个U盘中,U盘放入技术标中】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证书原件除外。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检查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R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警戒值

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值为17%(不含)。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警戒值=最高限价*(1-风险警戒值)=13033401.50*(1-17%)=1081.772325万元

10.2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投标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果在其投标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并适用于本项目。

2、投标人对上述保证应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并负责保护招标人权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犯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或由使用设备工艺结构特征以及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的申诉、仲裁、诉讼等事宜及相关费用均有投标人独立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邀请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如公示结束日为节假日的,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

10.4

保持联系方式有效

补充第9.3款: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5

各类保证金支付形式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单位潜在的各类保证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形式外,均可接受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要求为一项目一保单;

如采用履约保函或保险形式的,有效期应与相应内容的时间保持一致,如超过有效期的,中标单位应负责办理延期手续;

1.接受银行保函的,按《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

2.接受保险形式的(嘉兴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共保体保险保单),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建工2019-98号)。

10.6

危大工程清单

本工程无危大工程清单。

10.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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