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证明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配套部分规
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
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
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
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
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