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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经民主测评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年度工作表现,确定2021年度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

优秀:(2人)

盛绍芬 曹隽

合格:(7人)

杨晶晶 童玲芳 邱筱 张玉燕 郑守令 王晓燕 张媛媛

参与考核不确定等次:(0人)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反馈到资产管理部部长办公室。联系电话:18967378225,0573—87571288。

资产管理部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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