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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2025学年部门教师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内部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韩传杰、许静谊、沈敏艳、许丹、吴培丽同志为资产管理部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6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资产管理部部长反映,联系电话:0573-87571288。
资产管理部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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