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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减少资源占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院即日起启动2026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范围

    本次报废申请范围包括学院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

二、报废申请的原则

   (一)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二)符合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三、报废条件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达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表》(附件1)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的。

   (二)因设备老化、技术进步,使用成本过高,无继续使用价值的。

   (三)技术性能落后、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四)安全、环保、能耗等标准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使用标准,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无法改造达标的。

   (五)国家明确规定应淘汰的。

四、报废处置程序

   (一)提出申请:各单位全面自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写《2026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完成线上资产系统报废申报(流程见附件3)。

   (二)审核鉴定:资产管理部对报废申请进行初审,并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现场鉴定。

          (三)学院审批:审核鉴定完成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董事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残值评估: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

   (五)公开采购:根据学院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公开采购,确定回收机构。

   (六)实物回收:中标回收机构全额缴纳相应费用后,资产管理部组织报废单位和回收机构进行实物移交工作。

   (七)账务处理: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完毕后,资产管理部、计财部同步进行账目核销。

五、材料准备与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认真填写《2026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并将待报废资产集中存放于本单位指定地点,以备现场核查。

   (二)单价十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同时提交电子照片。

   (三)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的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210室,电子版(汇总表及照片)发送至邮箱:289422774@qq.com,并同步完成线上资产系统申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管理部张玉燕,电话:87571158。

资产管理部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年限表》

附件2:《2026年东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汇总表》

附件3:《资产系统报废申报操作流程》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全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求《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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